今天是{{getDate()}}欢迎来到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纪律作风|工作人员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3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徐汇区院执行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

一、机关本部全体工作人员在上班进院和下班离院时,必须由本人在徐汇区院各出入口设置的任一读卡器上进行刷卡,作为考勤记录。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抓好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外勤、休假等情况做好记录。各部门人员迟到早退等情况应在报政治部的月度考勤表中予以体现。

三、政治部定期汇总全体人员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记录交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情况说明,经确认为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的予以内网通报。对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的人员,依据本院绩效考核方案作相应处理。

四、考勤刷卡应当由本人操作,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一经查实,将对持卡人及代刷卡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视情予以通报。

五、政治部对干警出勤和各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务督察部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违反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经督察查实,视情予以通报。

六、本规定由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本考勤制度经院检办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