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2015年,某证券公司某项目开始招标,被告人陈某负责该项目实施以及维保部分的价格申请。某国际公司客户代表许某(另案处理)为使另一家公司顺利中标,指使陈某降低产品报价,并暗示会给其好处费。后该公司顺利中标,经审计,该公司该项目合同价格与实际支付货款价差达人民币1100余万元。陈某通过许某收取该公司好处费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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