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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5

徐汇区院在区委和市院领导下,根据统一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在内设机构改革、“206系统”试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和落实司法责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6月底,徐汇区院按照精简机构数量、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办案保障、优化办案组织原则,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一是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一流检察队伍,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高检察公信力为目标,对部门和人员进行整合,原先16个部门压缩为10个,6名中层干部退出岗位,全院近三分之二干警调整部门。调整后,各部第一时间召开部门会议,部领导做好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和交心,确保团队团结,注重情感融合,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及时完成办公室搬迁,根据实际需求列出搬迁顺序,确保搬迁工作有序推进,并及时完成电脑调试、电话移机、网络信息点调整等工作,确保内设机构调整过程中不影响正常办案工作。同时,根据内设机构的重新设置,及时调整保密、档案等工作网络图,第一时间完成保密设备移交,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三是内设机构改革后,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替代捕诉分离模式,明确了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

2.在全市率先开展应用刑事智能辅助系统(“206系统”)试点工作。为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实现公、检、法、司办案网络实时互联互通、刑事智能辅助系统应用达到“三个100%”的部署要求,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落地见效,徐汇区院去年四季度,在全市率先开展工作网统一业务系统“206系统”办案先行先试,为检察工作网在全市推进提供了“徐汇经验”。一是克服了系统运行不顺畅、信息采集量大、办案任务繁重等困难。针对试点期间正值年底结案期、系统崩塌问题常发等情况,徐汇区院3名副检察长主动参加全院轮案,有效缓解办案压力,鼓舞干警士气,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破解“两网”并行难题。由于检察专网密级较高,不能直接与公安、法院进行互联,因此“206系统”案件必须通过检察工作网导入专网后才能办理。在“两网”并行过程中,产生了诸如同案不同系统受理、要号系统冲突、自动轮案不平衡、电子卷宗无法及时扫描上传等各类问题,徐汇区院加大调研力度,认真听取一线承办检察官意见建议,增强部门联动,通过手动调号、细化轮案方案、分系统录入案卷材料、采购电子扫描设备等方式,努力解决系统并行导致的难题。经过试点,已实现同步应用工作网“206系统”和专网统一软件办案,有效节省案件流转时间,最大化满足信息共享需求,确保数据交换通畅。三是筛查技术问题完善平台系统。徐汇区院在统一软件工作网版试点过程中,查找包括数据同步、卷宗扫描、文书公开、案号冲突等技术问题共74类近千余次,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表”报市院信息中心集中解决。在市院和软件公司的共同协助下,通过反复研究尝试,攻克其中71类技术难题,并新增涉案财物管理、侦查活动监督、未检子系统三大模块,优化辩护与代理模块,有效完善系统功能。四是实现公、检、法、司办案网络实时互联互通。完成检察工作网网络综合布线全院覆盖,解决了以往需要依靠人工摆渡传递“206系统”数据的问题,公、检、法、司电子卷宗及数据实现网上实时协同共享。同时,加强与区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对公安通过“206系统”移送案件进行监督,确保所有案件按规定移送;主动开展结案审查,保证区院审查起诉案件均通过系统移送法院,确保整个刑事办案过程中形成真正“闭环”。

3.设立专业化办案组服务保障区域营商环境。一是徐汇区院设立了23个专业化办案组,涉及办理金融、知识产权、职务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方面,实现专案专人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的准确性,保证办案质量。对于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入侵计算机、劫持流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认真研究案情,邀请专家研讨论证,办理的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对于非法获取、使用研发单位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现实经济损失的的犯罪,针对秘密的同一性等证据认真审查,反复查证。如办理的一起张某利用在被害单位担任高级主管的职务便利,非法使用被害单位技术信息,并另行开设公司,制作同类产品出售牟利。司法机关为查明犯罪分子是否使用涉案技术信息,多次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并邀请行业专家对技术难题进行论证,仅鉴定意见就多达20余份。二是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办理了典顿公司、楠玉公司等非法集资案值过亿、投资人上千的重大敏感案件。对非法集资案件赃款赃物追缴处置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此类案件追赃力度,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针对涉众型金融案件集访突出情况,会同区公安分局完善集访应急处置预案。

4.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一是认真领会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精神实质,坚持精准监督、智慧监督的原则。特别是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的,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工作的包容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分别会签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领域的《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及《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协议》,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建立检察机关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和干部交流机制,行政机关派出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共同办案等方面加强指导,在辖区内实现了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前往徐家汇广场、上海南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向居民、游客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和举报渠道,引导更多群众关注公益,加入保护公益的行列。制作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在各街道(镇)、居委会巡回展出,使公益保护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区院多媒体综合教育基地,制作公益诉讼工作电子宣传展板,展示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扩大公益保护工作影响。

5.进一步夯实司法责任制。一是落实《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与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的“两横两纵”考核机制,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同时,徐汇区院还制定了检察官助理考核办法、司法行政人员考核办法,实现绩效考核的全覆盖。二是完善《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方案》,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有重大影响的人身伤害、“套路贷”、计算机网络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并纳入统一应用系统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检委会自身建设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在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中的决策作用。三是健全执法办案监督,运用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实现对检察权运行全程监控、检察业务全线管理和入额检察官执法能力动态评估,切实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结合内设机构改革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建立了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体系,对法律文书说理情况开展专项评查,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6.开展中层干部政治轮训。与区委党校合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内设机构改革后新一届中层干部素养要求,组织开展政治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有效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强化了“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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