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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推动《刑事诉讼法》执行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下面就我院围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细化捕诉标准,科学动态评估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制定常见罪名不捕不诉标准和量刑建议规范梳理近年来寻衅滋事、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常见罪名案件的诉判情况,形成类案件证据规格指引、不捕不诉标准、量刑建议规范,并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审批,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设置68项社会危险性评估指标,逐案动态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分并在诉讼过程中及时调整分值,确保对案件的区分情形、区别对待”有据可依,最大程度消解司法质疑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实质化,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羁押

二、加强配合协作,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创新工作抓手,与各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一体化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成立全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侦协办,确保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引导公安取证固证,从源头上做好案件轻重分流通过同堂培训、联合调研等方式,实现执法司法理念的同步更新,公安提请报捕率逐步下降。首创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协作办案规定》,与区司法局会签协作备忘录,解决办案中因当事人双方未达成赔偿共识造成的矛盾调处难题。首创退缴违法所得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与区司法局共建制度将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退缴的违法所得以保证金形式提存公证,有效解决代位退缴可能引起的资金性质不明、强制措施和结案后处置缺乏依据等问题,推动追赃挽损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首创督促关护涉案老年人制度。聚焦涉老权益保护,全市率先出台实施办法,引入公安、社区矫正、居委村委等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针对60岁以上因关护责任人缺位诱发犯罪案件,通过督促签署《关护承诺书》,引导成年子女的关护责任落实落地。

三、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发挥配套制度的融合放大效应,有效落实恢复性司法要求。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辩护人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开展逮捕全面化审查。将案件质量的把关提前到审查批捕环节,检察官在办理审查批捕案件时即按照提起公诉的证据规格、事实认定标准去审查,不仅考虑强制措施的适用,同时研究法律适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努力促成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

四、注重做好不捕不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完善犯罪惩戒和预防体系,最大限度提升犯罪治理效果。率先落实不捕、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告知制度。对不捕不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全市首家探索落实不捕、捕后变更案件告知工作2021年3月实施以来,不捕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告知率100%投诉举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推行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全覆盖。我院制定拟不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明确“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院微信公众号已公示听证员拟任名单,由听证员依据听证情况对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立脱保惩戒告知制度。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告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法律后果,签署告知书,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2022年6月以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脱保惩戒告知,无一人脱保。不捕不诉后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不捕不诉并不意味着相关行为人违法犯罪不用付出代价。我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但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行为人,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妥善处理涉企案件。联合司法、国资、税务等8家职能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出台相关工作办法,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该企业合规建设情况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轻缓刑事处罚建议,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要求、时代发展赋予责任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观念认识分歧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社会认同等问题对此,我院将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诚恳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以更大决心和勇气,以更好措施和机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我院将坚持系统思维,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及辩护律师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共同推进。

二是转变办案理念完善机制我院将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严把案件质量关,并强化不捕不诉案件廉政风险评估、防控机制建设

提升社会效果加强宣传我院将选取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制发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释法说理等法治宣传工作

我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建设新徐汇、再造新徐汇的目标任务,依法能动履职,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强化人权保障,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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