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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慧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打响上海“四个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确保区域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13人,提起公诉1049件149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4人,办理潜逃14年的常江等人入室抢劫、杀人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有力惩治涉互联网领域新型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53件68人,办理了全国首例利用硬件路由器蠕虫病毒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犯罪案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2人,办理了公安部2018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办张华、黄勇等人诈骗,对“9·7”特大电信诈骗专案犯罪嫌疑人王健智提起公诉,挽回被害人损失人民币2285万余元。受理区监察委移送的2起职务犯罪案件,完善相互衔接与配合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结合区域实际,紧盯“套路贷”、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恶势力犯罪高发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0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3件52人,提起公诉9件21人,办理了刘宝龙等16人以“套路贷”方式诈骗巨额钱款案。在诉讼监督和监所检察工作中,加强排查恶势力犯罪线索,追捕到案3人,追诉1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严厉打击成年人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3件3人。与区妇联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管理部门沟通,推动堵漏建制。采用专业化办案模式,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刑罚处置措施,保护处分9人次,不起诉记录封存6人次。综合运用送法进学校、检察官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检察开放日等载体,加强检校联动,对区域内16000余名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接待处置各类信访1566件,依法受理121件,接待集体访36批879人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把矛盾牢牢吸附在基层,有力维护进博会、人工智能大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大调研,选派43名干警走访社区居民,调研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研究解决方案。走访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62家,针对吸毒人员驾驶证管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注销辖区内33名未戒断吸毒人员持有的驾驶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与市交通执法总队就治理“克隆车”召开座谈会,研究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创新综合治理新模式。

二、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大局

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62件161人,涉案总金额高达95亿余元,依法妥善办理了典顿公司、楠玉公司等11件非法集资案值过亿、投资人上千的案件。对非法集资案件赃款赃物追缴处置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此类案件追赃力度,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针对涉众型金融案件集访突出情况,会同区公安分局完善集访应急处置预案。深入社区广泛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制作并发放《非法集资你问我答》宣传手册,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加强民生领域检察保障。深化民生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侵权犯罪,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5人,对销售伪劣医疗器材犯罪嫌疑人熊红军报送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与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综合治理,共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帮助88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对14名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款34万余元,切实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服务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制定《落实<上海政法工作服务保障上海法治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6项服务保障区域发展的具体措施。主动对接我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等发展建设新要求,走访调研多家人工智能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制定了《服务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为人工智能企业在区域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对上海未来伙伴机器人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侵吞公司财产线索进行立案监督,会同公安分局仔细甄别分析案情,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兴敏等人,有力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漕河泾检察官工作室进行常态化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服务,提升相关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6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6件29人。追捕72人,追诉21人;决定不批准逮捕347人,不起诉4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制发情况通报44份,制发检察建议131份。运用调查核实权,办结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市首起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开展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352件,监督公安机关对拟撤案的王彦民盗窃案补充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件,已改判1件。深化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16名涉及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等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立案核查,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有力维护刑事执法活动的公信力,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2件,立案103件,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9件,其中86件被采纳。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探索建立留所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建议法院对留所服刑罪犯陶桦执行刑罚,并监督其缴纳罚金3万元。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约见社区矫正对象166人次,监督集中劳动、集中教育49次,办理社区矫正监督类案件76件,提出口头纠正42次,制发监督文书34份。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0件,制发检察建议26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建议法院再审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5件,制发行政执法类检察建议8份,其中类案检察建议2份。向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追讨被骗货款300余万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开发运行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报送一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移送证据等诉前程序,重点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公益诉讼已初具影响。

四、有序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

夯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与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的“两横两纵”考核机制,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完善《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方案》,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有重大影响的人身伤害、“套路贷”、计算机网络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并纳入统一应用系统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检委会自身建设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在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中的决策作用。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机构数量、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办案保障、优化办案组织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原先16个部门压缩为10个,6名中层干部退出岗位,全院近三分之二干警调整部门,新设立刑事诉讼监督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替代捕诉分离模式。改革过程中,部门整合、人员调配,职权配置、案件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

健全执法办案监督。运用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实现对检察权运行全程监控、检察业务全线管理和入额检察官执法能力动态评估,切实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结合内设机构改革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建立了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体系,对法律文书说理情况开展专项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15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作为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建设试点单位,在全市首家全面应用“206系统”办案,克服了系统运行不顺畅、信息采集量大、办案任务繁重等困难,为全市检察机关提供了“徐汇经验”。作为高检院侦监厅智慧侦监项目试点单位,构建了以智能讯问、智能审查、智能监督、智能管理组成的智慧侦监平台系统,提高了办案质效。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市院试点单位协助建立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以网络、热线、微信等方式向社会提供以便民为宗旨的检察服务,使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提升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总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研究制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24项具体任务,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意识形态教育,院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实管阵地、保安全、把导向、强队伍的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市院专项巡视监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与区委党校合作,组织开展政治培训,集中提高中层干部政治素质。内设机构改革后,及时开展支部改选,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法治要求,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检察官核心能力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业务素养。以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织、组建大要案专案组、开展业务竞赛等方式,重点培养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办案核心团队。强化检察业务专家、市级“三优一能”等拔尖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尤实论坛、青年学习小组等平台学习交流作用,选派8名优秀干警到市院、区政府各部门交流锻炼,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确保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关于严格办理“小金库”违纪案件的通知》,认真开展排摸自查,未发现违纪情况。对本院全体入额检察官任职回避、惩戒、出国境审核报备、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的廉洁从检教育,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微杜渐。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认真落实。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视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结合检察工作重点,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专项调研。与区人大协商建立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机制,开设“检务公开视察专线”,邀请60余名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及时与换届后市代表进行联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21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每季度向代表委员报送《徐汇检察要况》,主动报告重点工作。召开政协通报会,专题汇报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积极争取区人大、区政协支持,建立第三方参与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等64人次担任听证员,参与信访案件公开审查26件,对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和执法规范开展监督。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区委统一部署,通过大调研走访活动,定期与14个结对居民区党支部沟通,听取居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进一步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19条、生效法律文书1219份。加快“两微一端”建设,发布各类信息320余条,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出专题片及新闻报道32部,发布各类法制新闻113篇。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129次,共计接待5700余人。

2018年,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第10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获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融科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有功单位一等奖,控申科评为上海市信访系统文明信访室,“心防”团队获首届上海检察风云人物(团队)提名。王晓岚同志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27名干警荣获市区两级荣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徐汇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我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检察职能履行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相关制度的系统集成不够,制度落实过程中聚合效应发挥不充分。内设机构改革后,特别是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的运行,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好的措施和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9年,我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在确保社会稳定,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考察上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弄懂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七个方面总要求,将其作为行动指南落实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为核心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第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区域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关系网”。加大对发生在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区域法治社会建设。

第三,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以此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聚焦提升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宜业四个指数,努力为抓好人工智能和徐汇滨江融合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第四,大力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其他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依法履职,使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更加充分、全面发展。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诉法》,全面掌握修订内容和司法办案新要求,强化与区监察委工作衔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全面适用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规范化程度。加快探索法律监督新途径,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第五,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培养,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加快培养具备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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