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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朱庆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121日至20191130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主动融入服务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一、扎实推进专项工作,服务保障区域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1.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统筹推进,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制定《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从10个方面制定31条整改措施,明责任、定期限。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建专项斗争专业化办案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两个必问”工作要求,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257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公诉71171人。妥善办理涉案金额300亿余元、涉及20投资人的贝米钱包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案件。制定《关于加强防范化解检察环节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及各街镇密切配合,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期间社会稳定。

3.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问需问计,切实落实我院服务保障人工智能发展企业的12条意见”。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企业财产权、侵犯企业家人身权等犯罪,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监督立案的宋立双等10人寻衅滋事案获市院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监督案事例。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企业法人、技术骨干涉嫌犯罪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变更强制措施3。如对上海某百强软件企业开发事业部负责人涉嫌盗窃,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保障其牵头的多个软件研发项目顺利开展

4.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1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测试13次,社会调查10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4人,对其中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持续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学校及周边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落实好。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选派14名院领导、检委会委员、资深检察官到中小学校和中职技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为16300余名师生开设法治讲座67次,举办首届“梦想检察官”夏令营,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遵法理念。

二、做优刑事检察,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全力推进平安徐汇建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安宁和谐,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95人,提起公诉12851915

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3人,办理了24年前张洪抢劫杀人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立专案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730”特大电信诈骗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1人;办理公安部督办以炒期货为幌子的电信诈骗系列案,追缴赃款近200万元,尽最大力量减少群众经济损失。惩治互联网领域犯罪,办理了全国首起利用硬件路由器蠕虫病毒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案件。

2.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52件,监督撤案63件。追捕到案72人,追捕后起诉98人,已判决83人;追诉到案31人,已判决26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制发一类问题通报13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2,其中1件已获上级院支持抗诉;提出抗诉1件,已获二审法院改判。制订《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规定》,加强对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的监督。与公安分局会签《加强刑事受立案监督工作若干意见》,建立规范刑事受立案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6件,经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5件,被采纳93件,其中张冲冲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深化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14件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重大案件的50名犯罪嫌疑人开展核查。持续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会同公安机关抓获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未执行刑罚罪犯胡红燕。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参与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69份,积极参与相关单位、行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处置各类信访1417件次,依法受理106件。坚持每周四检委会委员到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其中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45231。成立由8名资深律师组成的专家顾问团和由7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的志愿者成员库,参与窗口接访。制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推动检察窗口集约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应用。制定《信访事项按期答复工作规定》,组建群众来信办理组,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救助措施,与区民政局会签《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备忘录》,在办理张昌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向区民政局制发公函,为被害人落实后续抢救费用等提供社会救助,让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多元监督格局

一年来,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份,促成和解1件。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制发检察建议20

1.扎实推进生效裁判监督。紧盯社会热点,针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等虚假诉讼“高发区”,重点审查以违法方式侵占他人财物的民事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民行检察特约咨询员工作办法》,聘请7名民法、民诉法、行政法等专业领域教授和专家作为特约咨询员。目前,已经借助“外脑”参与研究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2件。

2.强化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与区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会商纪要》,在全市率先建立法检案件沟通协调、归口管理、联络员、业务资料共享、联席会议等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渠道,提升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和监督刚性。将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作为监督重点,对法院民事审判程序开展专项监督,参与评查案件100余件。

3.补齐民事执行监督短板。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跟进监督案件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促成申请人息诉罢访1件。针对法院回函不采纳检察建议情况,在市院指导下持续跟进监督,成功督促法院执行回转,挽回国有资产150万元,彰显执行监督工作力度。

4.拓宽行政执法监督。应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情况,主动对接上海铁路检察院,建立行政检察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认真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4份,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份,有效监督法院正确行使执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对象拓宽至公安、民政、应急管理等12个行政执法部门。

四、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一年来,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9条,立案47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份,提请上级院制发检察建议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1.加强制度建设。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内部办案线索移送,形成以民事和行政检察部门为主导,刑事检察、综合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组,选送检察官参加高校研修,选派检察官助理到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挂职,提升专业素能制定《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选聘10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家学者作为观察员,助力专业化办案。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创新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对接政府“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动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拓宽案源。

2.做强公益诉讼。聚焦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民生等重点领域,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推动行业治理。针对张金妹齿科诊所无证行医,将医疗废水直接排入生活污水管等侵害公益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取缔辖区8家无证诊所,并参与《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向法院提起全市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3.凝聚社会共识。制作《新时代新职责新出发》公益诉讼宣传片,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召开“积极联动促进公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公益诉讼案件咨询、研讨、座谈,营造共商共谋共享氛围。充分发挥我院多媒体综合教育基地作用,开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专栏,并在13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流动展板,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加强与“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等社会公益组织合作,不断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在区域的影响力。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主动承担起更重的责任,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徐汇经验

1.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健全计算机、套路贷、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小组。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正副检察长任主任检察官的专案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正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健全办案监督管理机制同步推进流程监督与实体监督,实现流程监督全覆盖,评查各类案件616件。完善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础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

2.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8271048人,完善认罪认罚保障机制,实现了值班律师全覆盖。不断推进“简案快办”“集中开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开通34768086”律师服务热线完善律师阅卷室等功能性用房设施,为律师办理诉讼事务提供便利。

3.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嵌入统一业务软件系统,推进公、检、法办案信息互联互通、证据审查比对同步进行在全市率先配合法院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庭审。实现智能语音系统广泛用于办案,切实提高效率。开展远程提讯162次。克服视频、音频数据超远距离同步传输等技术难点,在全国率先运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对一名身处新疆偏远地区贫困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让群众不跑腿、办成事。

六、狠抓自强不放手,主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

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过硬检察队伍。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检察干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交流发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上党课15次;党员干部深入居民区,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助学帮困。同步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四项重点措施。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定期梳理分析院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召开徐汇检察新媒体安全运维研讨会,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推门听庭、集中评议”活动,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在上海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设立检察官业务研修基地,举办2期检察官研修班,11名检察官参加研修,提升检察官法律专业能力。开展以青年检察官助理为重点的“庭审实训”活动、参加重大案件专案组办案、组织旁听检察长开庭、观摩优秀公诉人“示范庭”,以主办检察官点评、编发庭审指南、复盘庭审环节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积累实务经验、增强实战能力。

3.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向纵深发展,切实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零报告”制度。修订完善院行政管理、廉政等规章制度,编印《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廉政纪律选编》,形成制度明、严要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建立入额高级检察官廉政档案,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的廉洁从检教育,用好“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零容忍,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七、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贯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认真落实。结合工作重点和新增职能,向区人大专题报告检察重点工作。召开“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嘱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3次主题检察开放日。协助区人大举办“人大代表公益诉讼主题沙龙接待市人大代表视察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239人次。聘请市人大代表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通过实时、实地、实事监督,让代表零距离、多角度了解检察工作。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召开政协通报会,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邀请19名区政协委员来院视察,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先后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21人次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活动,推动提升办案质量。邀请政协委员作为专业化办案咨询组成员,参加涉计算机网络工作机制、非吸案件债权转移合法性问题等研讨会,提供专家意见。邀请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公开听证2860人次,推动司法公平公正。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46条、生效法律文书885份。加快“两微一端”建设,发布各类信息240余条,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播出专题片及新闻报道24部,发布各类法制新闻166篇,组织检察官参加《今日说法》《案件聚焦》《检察官说法》等节目,通过以案释法,促进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87次,共接待党员群众3100余人。

2019年,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连续11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保密先进单位,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王晓岚,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顾小蒙等一批先进典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徐汇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大局还有差距,通过履职发现问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还不突出。二是思想观念还需提升,仅满足于做好检察份内职责的情况依然存在,从人民感受度出发,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素能有待提高,专业拔尖人才不多,新增职能的履行有待加强,检察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好的措施和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年。我们要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交出更高标准的检察答卷。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检察工作创新性落实到位,把讲政治完全落到实处,确保供给侧检察改革符合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理解好,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砥砺前行。

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减少社会矛盾。借助外脑、引进人才,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认真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争取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始终把落实检察建议抓紧抓实,让人民信任,促法治落实。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结合办案做延伸工作,推动完善社会治理、行业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提供不竭的动力。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坚定不移把改革进行到底。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始终走在最前列,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结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抓紧抓实抓好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突出提升业务能力,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强化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加强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四、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队伍建设“五个过硬”、加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个铁一般”等方面的要求。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要求,聚焦核心能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院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徐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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