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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4-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公开召开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听证会。”2月2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场由徐汇区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主持的公开听证会,在社区居民们有些好奇的目光中开始了,这是徐汇区检察院首次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社区居民的“家门口”。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社区居民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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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电影《第二十条》中看到这种场面,没想到检察院真有这样的听证会啊?”“这就是走个过场吧?”听证会开始前,社区居民们在旁听席上窃窃私语,随着听证会的开始,大家开始安静了下来,经过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侦查机关代表、辩护律师轮流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评议、犯罪嫌疑人自述,一连串听证会流程下来,大家逐渐明白了检察听证会在检察履职中的作用,听证中提到的“150毫克/100毫升”“短距离挪车”“走城市快速路不再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这些新规关键词,成为代表、委员和居民们印象深刻的记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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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不起诉听证会的危险驾驶案例,系近期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施行之后,该院依据《意见》第十八条,将危驾后犯罪嫌疑人从事交通志愿服务作为考量因素的拟不起诉听证,之所以地点选取在社区召开,是想将《意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更加生动地传递给人民群众。

承办检察官邱镛介绍说,虽然案件进行了不起诉处理,但还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行政处罚、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等措施,起到了相应的惩戒效果,同时,通过公开听证,用最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公众不能因放宽条件而存在侥幸心理,表明检察机关依然会依法对醉酒危险驾驶进行持续治理的态度。

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是新时代推进基层检察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的有益探索,使新时代检察履职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邻居刘阿姨

这种听证会的形式很好,很有教育意义,回去可以和家人、子女、邻居讲讲,提高法治意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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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代表 乔鏖

把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直观地感受到检务公开的诚意,是司法温情与法律刚性的深度融合,所谓‘法律之剑高悬但温度常在’,这会把公正的理念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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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代表、本场听证听证员   胡睿

此次听证会的形式跟以往不同,区检察院第一次把听证会开进了社区“生活盒子”,所选取的案例也是与老百姓有直接关系的酒驾,新规的实施,需要这种新颖的方式进行普及,达到法律教育引导目的,希望未来这种形式能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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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孟毅敏

群众无小事,每起案件的办理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此次在老百姓身边召开听证会,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将预防、法治、解纷主动融入基层,让老百姓真正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老百姓的事就要让老百姓一起听,为了进一步将形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徐汇区检察院选取了一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依托“汇心检察”品牌,链接辖区内十三个街道,持续推进公开听证等检察办案程序在居民社区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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