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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人大代表参与“家门口”的检察听证+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03-27

3月22日,在上海市龙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8位全国、市、区人大代表,以及小区居民代表,参与和旁听了徐汇区检察院公开举行的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拟不起诉检察听证。开年以来,徐汇区检察院连续在居民区、学校等地,公开举行检察听证,摸索出一套听证+普法的“组合动作”。

最真实的程序就是最生动的普法

“我曾经也收到过这样的快递!”“这次旁听是一次很好的普法,以后可要注意!”……本案中的上游诈骗犯罪,系一名老年被害人收到来历不明的快递后,被骗走了6万块钱,这引起了现场代表、居民们的注意和讨论,一场听证会下来,大家纷纷表示要将这次的收获讲给家人朋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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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听证员不公开评议的间隙,检察工作人员播放了由检察机关自制的系列普法短剧,并且,在听证会后的座谈会上,徐汇区检察院向龙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赠送了包含“弄堂里的故事系列”“徐千千系列”视频光盘、反诈小册子、白皮书等多种宣传资料用于社区普法,居民代表和街道工作人员,也对如何进一步开展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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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家门口”的检察听证工作以来,徐汇检察院的检察官发现,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最真实的检察办案程序,带给大家的震撼也是最真实的,并且,充分利用现场环境,在听证开始的前、中、后时间段里,“插播”形式多样的普法内容,往往能收到“坐在机关里”无法企及的良好普法效果。因此,走出去听证时带上“普法资料”,利用间隙时间因地制宜地用宣讲案例、播放视频、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是徐汇区检察院对每一个走出去的检察官的要求。

最生动的普法需要最规范的程序

不在院里的检察听证,可能会在社区、学校、企业园区等多种场地召开,为确保检察听证程序和在检察机关内部一样规范、严肃,就需要有把社区的会议室、学校的报告厅等常规场地,布置成规范的检察听证室的能力,这对会前准备工作要求严格,背景墙、桌椅摆放、席位设置……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规范和仔细。

为此,徐汇区检察院以上级听证规范为依据,结合多场现场听证的经验,梳理出三大项二十一小项的“上门听证流程注意事项”,综合部门、业务部门、法警队、检务督察部门按照注意事项分头行动、各司其职,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让“家门口”的检察听证,在程序规范上,与“院里面”的检察听证丝毫不差。

让人民群众感受规范的检察办案程序,也是感受公正司法的重要一环。构建起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的常态化听证工作体系,是听证取得更好的效果的必要条件,因此,走出去听证前对照注意事项,根据不同的场地情况,能因地制宜的进行检察听证会前准备工作,也是徐汇区检察院对每一个走出去的检察人员的要求。

代表意见推进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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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达说:“今天作为听证员参与了这场检察听证,虽然开在社区,但还是感受到庄重,该案因上游诈骗犯罪而起,近年来,国家对电信网络等诈骗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在‘掐住源头’的同时,能够多利用这样的普法进社区,让人民群众提高警惕。”

三级人大代表还对社区听证会的具体形式,热烈进行讨论,提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多进行“法言法语”和“群言群语”的切换,增加老百姓的感受度,以及参与听证的各方更加充分地发表意见,增加案情办理程序展示的完整度等多个有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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