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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5-04-14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职能,结合上海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最高检专项监督工作的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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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最高检工作部署会精神,围绕分工方案落地落实,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进行全面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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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指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中央着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顽瘴痼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也是检察机关今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既要从政治上着眼,还要在法治上着力。必须恪守严格依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专项监督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陈勇强调,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是专项行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注重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整体观念,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专项监督工作部署、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行政监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工作衔接,依法履职,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统筹发力,着力打造贯通上下、联动左右的内外协作机制。开展工作中,要主动回应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办案机制和检察管理机制创新,高质高效推进各项任务,为全市执法司法整体高质效、为上海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坚决有力落实好最高检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和本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分工方案具体工作举措,聚焦涉企刑事案件监督办案、涉企虚假诉讼监督、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涉企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涉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加强自我监督六方面重点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全市各分院、基层检察院、派出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分院、基层检察院、派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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