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检察机关2021年1—6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日期:2021年08月23日       字号:
            

上海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2021年1—6月,上海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制度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124件。

当前,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上海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效防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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